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 王堃主持并讲话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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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周为民、王宏伟、张书杰出席。副市长赵淑红、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艺林,市监察委员会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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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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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许昌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计划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一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的决定》和相关人事任免事宜。


最后,就贯彻落实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王堃强调,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在吃透精神、把准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贯彻落实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会议精神在许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要紧紧围绕市八次党代会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坚持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引领,进一步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加卓有成效地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进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紧紧围绕政治机关建设这个核心,统筹抓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市八次党代会各项部署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