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赵萍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命陈磊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
免去冯建民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宏伟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葛京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查丰岭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东彬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蒋家康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