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我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我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人事任免事宜,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王堃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修改、提升、完善,确保其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王堃指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责任。要按照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的要求,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厚植制度优势,当好发展主体,积极主动投身“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切实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创优环境、搞好服务。特别是要立足当前疫情、汛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抓好防疫、防汛各项任务,为夺取全面胜利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