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7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机关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化对政治巡察的理解认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了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引导全机关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以整改的扎实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在整改过程中,机关党组明确要求各委室要牢固树立“五个防止”的鲜明导向,即抓住根本、防止就事论事;注重效果、防止重过程走过场;勇于攻坚、防止畏难情绪;全员投入、防止当局外人;守土尽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责任。机关党组坚定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既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又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机关党组先后召开了3次机关党组(扩大)会议,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机关党组书记李光亚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深入研究谋划整改,及时调度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中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和这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一并抓好整改,其他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委室迅速行动,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细化整改任务,突出真改实改。机关党组制定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许人常机关党〔2020〕16号),以及《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同时,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专题会议、定期报告、联络沟通、督导检查等制度,及时对整改进度进行对账盘点。

(四)注重综合施策,增强整改实效。机关党组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的制度,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两个机关”建设的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批制度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意见,机关党组梳理出64项问题,制订了64项整改措施,逐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现已整改60项,正在整改4项,共制定或完善各种制度办法7项,开展专项治理1项,追缴资金4800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责任领导:李光亚、苏长水、訾志远、马  卫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机关党委、调研室、选工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

(1)积极主动学习贯彻落实精神。一是在学懂上持续下功夫。机关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两个机关”建设的要求、全国“两会”期间到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每次党组会都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并根据年初学习工作安排,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学习内容生动鲜活,态度严肃认真、形式多种多样,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2020年,机关党组中心组共举行理论学习20余次,并邀请许昌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许昌市委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优秀宣讲员范吕臣同志、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河南省青年讲师团成员周楠同志到机关进行了宣讲。二是在弄通上持续下功夫。根据年初培训教育计划,加大干部培训和理论学习力度。坚持以讲带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作专题辅导报告;坚持以研促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人大常委会机关学堂讲座,抓好党支部学习研讨;坚持以查督学,把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改进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考核办法,加强学习考核督查和情况通报,推动理论学习成为“硬约束”。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强化理论武装的重要任务,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机关党组从以上率下、宣传引导、教育培训、以考促学、干部选任导向、实践检验等方面,推动全体干部持续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杨水才精神、燕振昌精神。在大别山干部学院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并以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开展经常性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三是在做实上持续下功夫。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深入开发区、陈曹乡万庄村等地就“二次创业”、“乡村振兴”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总结基层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基层同志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一是制定文件。按照《河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党组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干部年度考核,纳入了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读本》列入中心组学习参考书目。二是开展学习。10月21日,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节选-《自觉承担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10月26日,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三是认真研判。定期围绕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制度机制、网络意识形态管控、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四个方面问题,专题部署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2020年,共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5个,全部予以化解。四是加强阵地建设。调研室拟定机关新闻宣传制度,编制宣传流程图,提高新闻宣传实效并协调相关委室及时更新官网相关栏目,加强阵地建设。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责任领导:李光亚、王金茂、马  卫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办公室、选工委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把好方向,管好大局。制定了《中共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许人常机关党<2020>18号),对机关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记录纪要、督促落实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三重一大”的内涵、程序进行了补充规定,提高了机关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2)明确分工,建立机制。统筹安排机关党组工作,本着分工负责、各尽其能、协调配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党务工作分工。紧紧围绕市委及人大中心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在做好短、平、快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承办上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了尽职履责、实字托底。强化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与各委室沟通交流,对年度审议议题提前谋划,系统安排。建立了年、月、周重点工作安排通报制度、办公室与委室的沟通联系机制,细化并落实常委会及机关一周工作安排、每周周五各委室将下周工作计划提前报办公室秘书科,统筹安排,避免了“扎堆碰车”现象。建立了督查督办清单,加强日常工作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3)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建立《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定》,探索代表退出机制,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代表连任的考核指标。持续推动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和代表联络站建设。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全部混编进站,实行网格化管理,五级代表履职活动全部纳入站点。加强了对代表提建议议案的培训工作,使建议议案提出更贴合我市实际工作,以建议提出的高质量促进办理的高质量。加大了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的督办工作,对办理质量不高、重复建议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办理机构的专题汇报,对办理效果不明显,办理力度不够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规范了代表培训,依托代表联络站开展培训活动,建立健全联络站代表培训制度,形成培训常态化,确保代表培训全覆盖。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有差距”问题。

责任领导:各委室主任

责任单位:各委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围绕市委决策,全力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职的根本保证,不折不扣执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主动投身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一是全力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坚持主动融入、靠前对接,帮助开发区理思路、找短板、寻路径、解难题。二是全力投身“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深入分包联系的企业项目,逐一破解难题,助力实体经济。三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点调研督导,并结合实际,协调资金项目,谋求脱贫途径,真正实现点对点帮扶、面对面解困。

(2)加强协调督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持续跟进督导“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协调督导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执法司法。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特点,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掀起强大斗争攻势。进一步深入基层农村开展调研,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加大监督力度,聚焦扫黑除恶存在的瓶颈问题和最迫切、最紧要、最突出的问题,攻难点、破堵点,精准施策。

(3)严格监督问效,扎实推进法制建设。一是加强了理论学习,完善了监督问效机制建设,提高了对跟踪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了跟踪问效是人大监督取得成效的现实需要,也是确保法定程序转化为实质成果的重要举措。二是充分运用人大监督手段,加强了监督工作力度,将持续监督、跟踪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新常态,对照审议意见适时再次调研,进一步提出督办意见,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三是加大了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深入社区为广大群众发放法规读本,解读法规政策,让法规政策深入人心。起草了立法评估办法,积极推动立法质量评估的开展,扎实推进法制建设。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落实“两个责任”有短板”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实”问题。

责任领导:李光亚、王金茂、李四新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办公室、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自觉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并按要求成立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补充了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缺失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2)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经常性提醒和批评、请示报告、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10项制度。10月13日,由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专项检查,对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机关党组班子成员都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支部联系点上1次专题党课。

(3)持续推进廉洁监督体系建设。扎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体系,围绕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开展党内监督,推动内部监督重点从业务监督向政治监督转变,使严纪律成为工作常态、成为干部自觉。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抓早抓小,特别在早提醒、早告诫上下功夫,提前打好“预防针”,增强干部“免疫体”,构筑好干部廉洁防线。强化“有岗位就有廉洁风险”的观念,把惩防体系的任务目标从文件、制度的文本层面,落实到可视可控的工作流程中,做到职责在哪里,风险就排查到哪里。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委室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切实做到可防可控。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责任领导:齐二红、李四新

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完善会商沟通机制。派驻纪检组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方案,加强了日常督查,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建立了《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协调制度》,完善了会商沟通机制,加强了与驻在单位的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并对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环境、保市场主体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2)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细化备案流程,纪检组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3.关于“推进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李光亚、苏长水、李四新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党组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巡视整改、以案促改工作牢记在心,切实增强重视的高度、力度和深度。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摆到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了整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逐项落实到位。

(2)狠抓责任落实。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分解、再落实,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防止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反弹回潮”。

(3)完善制度机制。把问题作为一面镜子,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犹存”问题。

责任领导:各委室主任

责任单位:各委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开展调查研究。注重从实际出发,着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文山会海突出等问题,坚持“实”的作风、采用“实”的方法,采取走访调研、随机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通过深入实地,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科学分析研究,形成“实”的调研成果。

(2)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在综合分析、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多讲具体情况,抓典型、抓重点,议深议透;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全面准确分析问题,避免简单重复“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切合实际作出结论,提出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3)精简文件会议。对召开的会议,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规格和规模,议程紧凑、形式俭朴、突出主题、一切从简。在精简文件方面,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省、市对精简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规范发文办理程序及发文文种,对没有实质内容或新措施、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2.      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责任领导:苏长水、王金茂、李四新、李彦根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纪委、信访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出台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及配套举措,清晰界定了容错的政策边界,科学设置了容错纠错的程序,努力营造了优良的容错氛围,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敢试、敢闯、敢担当者。

(2)严肃工作纪律。办公室及时完善了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机关全体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工作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3)规范信访办理。信访室规范了信访办理流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的台账登记,及时转办、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人大办理,做到了不错登不压件,限期办理。并对办理结果及时归档留存,做到办理件件有回音,信访档案分类存放、规范有序,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责任领导:王金茂、李四新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

办公室制定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许人常办<2020>31号),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维修和加油卡使用,加大监督力度。修改完善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了会议费、视察费、汽车租赁费合同手续,加强学习《许昌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无会议通知、无出差事由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制度。同时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机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责任领导:李光亚、苏长水、訾志远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机关党委、调研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提升党建思想认识。一方面,机关党组把党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干部作风,夯实执政基础,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着力研究和破解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正确处理好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的关系。着眼打牢基层基础,坚持统筹兼顾、重心下移,正确处理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来抓,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的关系。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抓实载体、把关质量,确保党建工作具体、务实、有效,切实发挥好党建工作在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和关键性作用。另一方面,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2020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分析党建形势,制定推进措施。坚持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汇报,每年听取一次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创新党建“+”管理模式,把党建工作细化,具体到部门和个人。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党建督查制度,扎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体系,围绕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开展党内监督,推动内部监督重点从业务监督向政治监督转变,使严纪律成为工作常态、成为干部自觉。机关党委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组织生活制度等内容强化学习,增强做好机关党务工作能力,规范支部工作。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0年8月28日,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围绕蔡全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机关党组班子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思蔡全法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围绕“四改”、“五查五看”等方面,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发案规律,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撰写剖析检查材料,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剖析检查材料开门见山、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责任领导:苏长水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发挥机关党委抓总作用。在机关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有部署、年底有考核”的总体要求,提高机关党建科学性和实效性。年初,结合上级部署以及机关实际,制定了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列出抓党建工作“三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统揽全年机关党建工作。年底,对各支部进行年度考核,以考核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同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对相关主题内容、方式方法、组织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为每个党支部统一印发了《“三会一课”标准流程》,对“三会一课”活动内容、操作流程、学习记录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完善党员学习管理制度,严格请假和学习考勤制度,对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由所在支部书记进行谈话。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三会”,及时将党的政策方针传达到每名基层党员。建立党费对公账户,严格按照规定列支党费。严肃党费缴纳,明确党费缴纳标准、程序,杜绝工资代扣、缴纳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各党支部核实党费收缴情况,对未足额缴纳的党费进行补缴。

(2)履行支部换届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11月20日,机关各党支部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各支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精心准备。事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在民主推荐、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等各方面的权利,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候选人名单。选举中,各支部严格程序,做到了环节不减少,程序不变通。原则上各党支部书记由各委室主任担任,履行“一岗双责”,7人以上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完善了支部设置。

(3)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机关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要求,强化发展审批,严把发展党员各道关口,构建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的入党流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3.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责任领导:李光亚、苏长水、王金茂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

(1)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机关党组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坚持执行末位表态制。党组书记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综合集体意见最后陈述表态。

(2)规范选拔任用。机关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条例》规定要求,在职级晋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察工作中,严肃讨论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拟晋升人员经机关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公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时对未认定的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和认定工作。

(3)规范用人程序。一是稳步消化混编混岗问题。在确保不出现新增混编混岗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消化计划,通过干部调整等方式逐步将人员工作岗位与职务任命相匹配。通过招录等方式充实人员,协调好工作量大与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关系。二是规范单位聘用人员使用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聘用程序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未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管理工作。

(4)严肃组织纪律。对受到诫勉处理和警告处分未扣发平时考核奖的人员,办公室人事科积极联系政策解释和执行部门,掌握和理解好相关政策,对于按政策该扣发的平时考核奖予以扣发,政策坚决执行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机关一切工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及市委第五巡察组的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揪住不放、坚决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紧紧围绕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出台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提高政治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点整治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让巡察的作用和效果充分显现,为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四)坚持把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为不懈追求,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机关各项工作新局面。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抓好机关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市委精神,坚持把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为不懈追求,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目标要求,着力在党的建设等方面发力奋进,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4-2969996;邮政信箱: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电子邮箱:46507025@qq.com。

 

 

 

                            中共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