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七届]第49号
禹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宏敏、袁景蔚、庞凤民辞去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长葛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印庆跃、赵晓东辞去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鄢陵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石明臣、郑超群辞去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魏都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银安辞去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宏敏、袁景蔚、庞凤民、印庆跃、石明臣、赵晓东、郑超群、陈银安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