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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七届]第41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0-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1030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七届]第41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将任免名单公布如下:

任命:

官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免去:

志强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孟晓克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艳玲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