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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七届]第45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2-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年12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七届]第45号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将任免名单公布如下:

任命:

苏哲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五周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晓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职务;

古绍禹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葛京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雅乐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崔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蔡文慧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袁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吕军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武少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兵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谢新旗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张靖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郭林山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董盼利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兵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胡琰峰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朱耀宇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立珂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付向红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梁冬花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世旭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