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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杰、韩国全、周为民、王宏伟、唐群喜、张书杰,秘书长李光亚出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同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和市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9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黄河鲲鹏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决议》和《关于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申新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近期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市监察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宜,并依法颁发任命书,组织宪法宣誓。王堃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希望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岗位上创造辉煌业绩,奋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

最后,王堃强调,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勾画了今后5到15年的发展蓝图,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真正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全市“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