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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0-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68,经过归纳分类,属于财政、税收、金融和工业方面的30件,占建议总数17.9%;属于城建、交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45件,占建议总数的 26.8%;属于农、林、水利方面27件,占建议总数的 16%;属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49件,占建议总数的29.2%;属于政法方面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 7.7%;属于其他方面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2.4%。其中,市政府办理162件,其余6件由市人大法工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办理。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各承办部门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市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真实效。市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201768日,新一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017616日,市政府召开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在会上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时限,提出具体要求,安排市政府督查室具体督导,各责任单位一把手牵头落实,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质高效。

(二)加强沟通反馈,确保答复真到位。各承办单位着力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特别是市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卫计委、公安局等办理大户,办理前与代表面谈了解情况、办理中与代表面商解决办法、办理后向代表面复解决情况,较好地解决了代表“被满意”的问题。对已向代表答复的建议,继续做好沟通反馈,及时把进展情况向代表进行汇报,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后续进展和成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和承诺事项的兑现。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真解决。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通过领导调研、代表视察、适时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有效推进了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还明确专人督办,对办理进展滞后的,跟踪问效,持续督查;对答复不够规范、代表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发回重办,确保质量。着力做好跟踪了解、回访核实工作,于201710月上旬,对建议答复率和代表满意率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抽查情况,推动了建议反映问题的落实,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成效。

(四)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成效真持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公室在对建议进行网上交办的同时,对办理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即由市政府督查室将各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由各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通过网上公开,促进了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成效的保持和巩固。同时,各承办单位将建议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2018年工作的方向,制定具体规划,实行延伸办理,做好问题的持续解决落实。

二、建议办理的结果

(一)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51件,占建议总数的90%这部分建议主要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和工业、城建交通环境保护、农林水利、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政法等方面,反映了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比如,苏红珠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许昌市民之家”公交车的建议》(第26号)。经过实地调研,市政府新开通了途径市民之家的19路、71路公交线路,对4路、17路、31路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均从市民之家或附近经过。同时,上述5条公交线路均配备纯电动新能源空调车,每趟车平均间隔5分钟,较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到市民之家办事的需求。

(二)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的有11件,占建议总数的6.5%这部分建议主要涉及城建交通环境保护、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政法等方面,不仅关系民生改善,而且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比如,郑宏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区天宝路文峰路立交桥建设建议》(第56号)。目前,市政府拟将文峰路和天宝路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列入2018年城建重点项目,安排住建、公安、规划、城管等部门认真研究改造方案,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尽快解决该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其余10件,包括:董振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许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第8号)、董振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许昌市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9号)、范铁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许昌市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的建议》(第23号)、马建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许昌至鄢陵段中国中医药养生养老示范区建设轨道交通的建议》(第24号)、郑晓冬代表提出的《关于许昌学院兴华校区(原许昌卫校)东西两个校园合二为一的建议》(第59号),陈旭恒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许昌设立工业固废处理中心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议》(第72号)、毛延强代表提出的《关于迅速拔掉魏都区长青街道路中心钉子户的建议》(第75号),陈银安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许昌市绿园老年公寓医养结合项目用地(B6-4地块)的建议》(第83号),王少峰代表提出的《关于驾驶员理论考试权限下放的建议》(第137号),周崇成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申办国家级马拉松赛事进一步扩大城市影响力的建议》(第164号)。目前,所提问题均在逐步解决中。

(三)代表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的有6件,占建议总数的3.5%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刘新红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报销比例的建议》(第57号)。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一例600元,剖宫产一例1600元,这是目前全省统一的最新标准。市人社部门将时刻关注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最新政策情况,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提高。其余5件,包括:安国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空中巴士加快推进西城区建设的建议》(第17号),王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老年公寓免费或者政府给予相应补贴的建议》(第58号),董振杰、范铁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应对犯罪嫌疑人就近羁押的建议》(第103号)、《关于依法科学规定小学入学出生时间的建议》(第107号),周崇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市区有条件的路段开设电动车专用道的建议》(第163号)。对于以上建议,市人社局等具体承办单位,与代表进行了沟通,说明了原因,得到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