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25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朱清孟带领执法检查组莅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高莉萍、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史银升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周为民陪同。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朱清孟认为,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呈现出了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措施得力、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等特点,连续八年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他希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监督,扎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共治,调动各方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用科技的力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