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我市启动《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筹备工作。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相对成熟的《条例》(草案)。《条例》分为总则、源头减量、收运处置、综合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0条。
韩国全指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许昌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张名片,围绕建筑垃圾管理进行立法对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宜居之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下步工作中,一要加强对上位法的学习研究。要加强学习,吃透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避免立法冲突、重复立法和越权立法。二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要拓宽工作思路,通过网络、信函、视频等形式学习其他地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少走弯路。三要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建筑垃圾管理利用中的困难、问题,对《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条例》实用、好用、管用。
韩国全一行到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滨河路弃土堆山造景示范点、鹿鸣湖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示范点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