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0年3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