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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 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3-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接受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 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荣华、艾祥涛两名同志辞去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