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王堃主持并讲话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0-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周为民、艾祥涛、韩国全、王宏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青出席。副市长赵庚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和市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应到36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表决稿)》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许昌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近期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颁发了任命书,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王堃强调,一是守初心、担使命,一定要注重学习强本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牢人大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守初心、担使命,一定要注重调研查问题,坚持底线思维,摸清真实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全面增强人大依法履职尽责的实效。三是守初心、担使命,一定要注重整改补短板,突出锦上添花与雪中送炭并重,强化理性思考与实践探索,在化解危机上贡献人大力量。四是守初心、担使命,一定要注重担当快作为,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切实改进作风,以务实重干的行动实现“两不误、两促进”,把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强大动力。

会议期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