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宋留振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丰良、常付桥、张萌萌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研究城建委主任倘敏汇报的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动员会精神,常主任结合我县实际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襄城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动员会。
其次,侯主任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宋留振就相关议题做重要讲话:
一、针对迎接省市人大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摸清底子,倒排工期,加强沟通,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方案。成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常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委室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争取在今年一举创建成功,给全体机关人员创造福利。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廉政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二是要贯彻落实意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机关干部队伍中庸、懒、散等纪律作风问题要毫不留情地批评教育,对出现吃、拿、卡、要等苗头性问题要坚决果断地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进行制止。三是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律人必先律己,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活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机关工作发展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