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动员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5-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按照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部分县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研究,5月15日上午,在鄢陵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鄢陵县水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少伐主持,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建生,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委副县长韩宏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少伐、王迎军,县人大城建委、法工委、选工委、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县环境保护局、水利、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产业集聚区、花木产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还有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德众、水利局局长丁东良作了大会发言。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韩宏涛讲话,针对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全面排查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检查保障。

黄建生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二是要强化民生导向,牢牢抓住重点;三是要强化方法创新,注重实际效果;四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