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史根治同志为 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24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史根治同志为
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五岳同志工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史根治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