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胡五岳辞去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决定任命史根治为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通过了赵文峰辞去市监察委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王堃主持会议  丁同民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3-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过了胡五岳辞去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史根治为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通过了赵文峰辞去市监察委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周为民、艾祥涛、韩国全、王宏伟、唐群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青出席会议。市委常委丁同民、副市长刘胜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和市监察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37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刘胜利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李荣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丁同民受市委委托作的人事任免事宜介绍,李荣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会议同时听取审议了关于终止王永波、陈发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的报告,召开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经分组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王永波、陈发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日程(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许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就召开好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王堃强调,大家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好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要意义。要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圆满完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要严守纪律规矩,全力维护好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同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并通过了会议日程和议程;听取了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