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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8月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及其他。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