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把《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自2017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普及教育,不断转变城管执法方式,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3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听取情况介绍后,王宏伟对市城管局贯彻执行《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条例》,他要求,要高度重视地方法规的贯彻执行,认真审视《条例》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巩固提升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成果和《条例》的适时修改完善打好基础;通过审视《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步立法提供经验,不断提升我市今后的立法能力、水平;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使管理和执法成为衔接顺畅、相互支撑的整体;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加大城管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