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审议了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将任免名单公布如下:
任命:
王柯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殷志力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侯华生为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光禹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伟宏为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晓华为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国强为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伟为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马明亮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建民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天祥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雷建华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铁山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甲付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金晓华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伟宏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任国强的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殷志力的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侯华生的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柯的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