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规定,经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员:韩国全
副主任委员:刘建青 马 卫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万涛 田继锋 吕军定 梁启俊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