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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主任会议 王堃主持会议并讲话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5-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周为民、艾祥涛、韩国全、王宏伟、唐群喜,秘书长刘建青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庚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水系建设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前期立法调研情况的报告,讨论并决定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市域铁路项目建设的意见》。

就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工作,王堃指出,我市呈现出了领导重视程度高、工作推进措施实、执法监管力度大的特点。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各相关部门思想认识要真提升,执法力度要真加大,难题短板要真破解,队伍建设要真强化,保持我市宗教工作良好的态势。

就我市水系建设巩固提升工作,王堃强调,水系建设巩固提升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做到开源与节流并重、完善与提升并重、管水与治水并重、保质与提质并重,进一步厚植优势、正视问题、综合施策,全面巩固提升我市水生态文明成果。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做好“水文章”作为今年调研课题的重中之重,把优势做得更优,把许昌水生态文明名片擦得更亮。

就我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工作,王堃指出,立法工作是人大常委会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之一,各委室要加强配合、加强协作,调动各种资源,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扎实有效开展我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工作,确保条例早日出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就郑许市域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王堃指出, 要切实发挥好市人大常委会支持郑许市域铁路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对《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许昌段项目的决议》的落实情况,强化服务意识,注重跟踪问效,抓好督促督查,真正为项目推进营造优良的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