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罗学亮
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水系连通工程、50万亩高标准粮田高效节水灌溉这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是许昌市委、市政府为破解全市缺水之痛,圆市民兴水之梦,谋划实施的许昌历史上投资额度最大的水利项目。2013年11月,项目启动,2017年4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水利部验收。项目的推进,凝聚着决策者的使命与担当,汇聚着全市上下的智慧与力量。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以“五大支点”助力三个重大水利项目,走出了一条人大实施重大项目监督的新路子。
一、基本做法
支点一:依法行权,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五年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先后作出了《关于推进许昌市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决定》、《关于治理清潩河 五年水变清的决议》、《关于水利工作落实“四个坚持” 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决议》。每次决定前,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多场次的“集中听、集中看、集中议”,做足事前、事中“功课”,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通过感性的认识和理性的思考,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定》的权威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支点二:视察调研,全程问效。四年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把监督《决议》、《决定》的落实,列为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专题询问和阶段视察等形式了解工程进度,对存在问题把脉问诊。专题询问会上,11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项目建设和水污染防治逐一询问,副市长王文杰和市水利、卫计、住建、农业、工信等10个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一一脱稿起立作答。询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要对调研和询问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制定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支点三:构筑平台,激发动能。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2013年,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按照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设立市直代表小组。每个小组每年围绕发展、民生主题开展1-2次活动。市直代表小组设立以来,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活动领域不断拓展,推动了市区农贸市场、环卫工人早餐工程、机动车停车位、许昌高中新校区选址等一大批民生实事的解决。市直第三代表小组连续三年把“助推三个重大水利项目”作为活动议题,通过视察、调研,凝聚代表智慧,形成《代表小组视察报告》,为市委决策、市政府兴水会战提供参考依据。
支点四:汇聚民智,议案推动。为巩固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成果,厚植许昌生态环境新优势,2016年2月,许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将魏都区代表团康蕊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建设管护 保持清水长流的议案》列为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召开议案交办会,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议案办理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办理中,承办单位与提议案代表坚持办前办后双见面,通过办前见面听取代表意见,找到问题症结,通过办后见面,了解代表评价,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办理质量。市人大坚持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掌握办理的动态、进程和结果,确保议案办理高质高效。
支点五:制定条例,法治保障。2015年9月1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建成通水。国庆节期间,许多市民放弃到外地旅游的想法,把在许昌观水作为自己国庆假期的第一旅游选择。一时间满城尽是观水人,仅北海公园每天游人就达2万余人。人们在近水、亲水、享水的同时,更加期待市人大制定法规,在法治层面对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进行管理保护,实现美景常新、清水常流。2016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着手《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条例》的立法论证、立法调研工作,成立了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农工委、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11个单位参加的《条例》草稿起草领导小组,经反复征求意见,今年7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明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二、主要成效
(一)实现了市委决策与群众期盼的高度契合。许昌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210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严重缺水令老百姓苦不堪言,令经济发展遭遇瓶颈。观水、近水、亲水,成了许昌市民可盼而不可及的梦想。2013年5月,许昌市委、市政府抢抓水利部在全国选择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的机遇,谋划了总投资120亿元的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当年7月,水利部批准许昌市为全国水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10月,市人大常委会即作出了《关于推进我市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决定》,通过行使重大事决定权把市委决策与全市人民的期盼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及时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提出了一大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2013年10月,在审议通过《关于推进许昌市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决定》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深入到各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视察,而后召开三个重大水利项目规划编制成果汇报会,听取上海同济大学、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专家和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关于三个重大水利项目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规划方案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水从哪里来”、“资金怎么筹”、“工程如何建”、“水质怎么保”、“后续怎么管”等与专家进行问答互动,现场提出问题26条,有19条被专家采用。在连续5年的专项视察、阶段性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中,以《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记要》、《代表小组视察报告》和《阶段性专项视察报告》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30多条。
(三)推动了工程项目又快又优建设。三个重大水利项目,体量大、历时长、标准高,能不能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精品工程,一直是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审计、委托审计、 “许昌环保世纪行”、明察暗访等,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管好当前,虑及长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市级领导每人分包一段河道,每周到少调研一次所分包的河段,一线指挥,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组建了市县两级水务局,实现“九龙治水”到“一龙管水”;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周例会、月通报和周排名等制度,及时解决工程建设难题;建立落实奖惩机制,出台了《奖励办法》,及时奖优罚劣;完善了督查专员专项督查、行业部门督查、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市纪律监察局督查、新闻媒体督查“五级督查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跟踪督查督办。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密切配合,确保了项目建设有序顺利推进。今年4月,许昌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92.5的高分通过水利部和河南省政府的联合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获得验收通过的试点市。
(四)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和清潩河治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三个《决议》、《决定》。《决定》既是一种号令,也是一种承诺。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盯《决议》、《决定》的落实,着力持续监督、多元监督、创新监督,走出了一条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求实求效的新路。市委书记武国定在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代表小组活动后说:“市人大每年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项目进行调研,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在促进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活动,选题准、形式好、质量高、作用大,这样的活动,才叫真履职,真发挥作用。”市民李银波说:“我家就住在清潩河边,以前这里的住户因河水污染都争着往远处搬,自水系连通蓄水以来,我们这儿环境美了,游人多人,房价也升值了,市人大的监督真是发挥了大作用”。
三、几点体会
(一)人大履职要做到为之有向。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是许昌市委根据许昌人民对水的渴望与呼唤、许昌发展对水的现实需求,作出的一项惠及当代、泽被子孙的战略决策。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许昌市委这一中心工作,作出决议决定,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确定人大议案,制定地方性法规,以“五大支点”助力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人大工作与市委工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同频共振,使人大工作始终做到方向明,用力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人大履职要做到为之有据。人大工作法律性强、程序性强,时时处处都要按制度做,依规定办,务必乘“有轨电车”,不能跟着感觉走,一方面要严格程序不走样,另一方面要依法行权不变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定要善于做,敢于做,想方设法做实做好;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中的工作,要坚守人大工作的权限,不越线、不包办、不代替。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开展代表活动,都是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和人大工作的原则下行使职权,使各项工作都做到了依法依规、师出有名。
(三)人大履职要做到为之有本。人大作为为民代言的民意机关,产生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重于泰山的思想,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把代表《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建设管护 保持清水长流的议案》确定为人大议案,汇聚的是民意、是民声、是民智,是市之所需、民之所盼,因而才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民众基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一致拥护。
(四)人大履职要做到为之有力。长期以来,人大在监督的力度上普遍存在“柔性有余、刚性不足”的问题,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探索使用专题询问这一新的监督方式,政府主管副市长和部门负责同志全部正装出席,不拿稿子,一律起立现场回答。询问后,市人大常委会对照询问中提出的问题,对照政府“官员”的承诺,一一跟踪问效。通过询问前的执法检查、询问时的现场作答、询问后的紧盯落实,收到了过去的老办法、老思路不能产生的奇效,使每一位政府官员都感觉到,人大不仅是在进行一次简单的程序性的为问而问,而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在为责而问、为民而问、为为而问,使每一位政府官员都意识到,通过人大的专题询问,不仅要有触动、有感动,还要有震动、有行动。
(五)人大履职要做到为之有效。人大工作不能简单地以立了多少法、开了多少会、行了多少文、搞了多少次检查视察调研来论绩效,要看是否做到了抓住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问题,立人民急需的法,开展有深度的监督,提出有分量的建设性意见,形成有较大约束力的决议决定。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把助力三个重大水利项目作为整个一届工作的主题,持续监督,立体监督,久久为功,使每次用权都对政府工作有推进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监督的作用与效果。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实践告诉我们,人大工作从每一届确定工作主线,到每一年确定工作要点,再到每一步的具体推进,必须紧紧围绕实效来设计、来展开,只有这样,人大的职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具有蓬勃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