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周为民、艾祥涛、王宏伟、唐群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青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庚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分组审议,通过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强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自信”,在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人大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上走在前列。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树牢“四个意识”、当好表率上走在前列。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不折不扣服从市委的坚强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围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依法履职、高效尽责上走在前列。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文风、转会风、改作风、树新风,注重领导带头,突出以上率下,激发代表活力,在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塑造代表良好形象上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