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周为民、韩国全、王宏伟、唐群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青出席会议。副市长柏启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取了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作的《关于召开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副市长柏启传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监誓。
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王堃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带头学习,在吃透精神武装思想上当好标杆。要注重“五个聚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带头反思,在找准问题补齐短板上当好标杆。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标杆、尺子、镜子,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补齐短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扫清障碍。三是带头实干,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上当好标杆。要在把牢政治方向、突出人民至上、严格依法履职、主动服务大局等方面狠下功夫。四是带头为民,在清正廉洁联系群众上当好标杆。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作为,强化担当,以良好形象为全体人大代表当好标杆,进而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