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连通工程让许昌河畅、湖清、岸绿、景美成为现实,城市越来越宜居,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可持续利用,许昌市今年启动了《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条例》立法工作。9月14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军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长杰带领许昌市人大立法调研组,到建安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建安区对《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建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安,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建安区政府法制办、水务、住建、环保等16个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来自基层的部分执法管理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李志安主持。
李志安在发言中指出,河湖水系对于城市面貌改善、环境生态保护、防洪安全保障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修改完善好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条例,意义重大。建安区是许昌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的重要节点,承担着管理与保护水系的重大责任,希望大家就河湖水系的管理与保护,提出宝贵意见,贡献聪明才智。
大家认为,随着河湖水系的建成,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亟需通过立法的形式来提高水环境管理保护水平。再漂亮的水系美景如果后期管理不到位,就可能变成一潭死水。《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条例(草案)》的出台,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高瞻远瞩,也体现了我市管理好、保护好河湖水系的决心。草案内容基本完善,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与会人员还就河湖水系治理保护的统筹协调与责任划分、养殖业面污染防治、游园管理、水上活动安全与规划、河湖沿岸殡葬问题、法律责任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人员同与会人员积极进行沟通探讨,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
在听完大家的意见后,吕军定表示,这次关于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的调研,大家提出了很多问题,值得认真思考。他强调,河湖的管理与保护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需要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协同配合。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收。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处理好本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河湖水系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河湖水系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问题,争取立一部行得通、真管用、可操作的河湖管理条例,把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好利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