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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胡建忠、甄忠信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76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胡建忠、甄忠信因工作需要,辞去许昌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经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其辞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胡建忠、甄忠信的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胡建忠的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资格相应终止,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