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秦刚率省宪法宣誓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莅临我市,就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陪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后,许昌市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宣誓111场,累计1290人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员额法官、检察官)向宪法宣誓。通过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对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安区人大常委会了解了宪法宣誓实施情况,查看了依法组织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时的影像资料。秦刚对我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宪法宣誓制度,扩大宪法宣誓范围,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得到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