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下旬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许昌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表决《关于设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8、选举事项及其他;9、表决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