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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侦查监督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3-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2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调研侦查监督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陪同调研。

石克生一行视察了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基地、办案区、检察文化、检务公开、荣誉室。

据了解,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包括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后,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围绕主任会议审议意见,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就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队伍能力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改进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追诉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推进规范司法,杜绝冤假错案,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调研期间,石克生对全市两级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更加突出公平正义。各级检察机关既要严格审查逮捕,也要围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还要持之以恒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二要更加突出监督职能。各级检察机关要借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确保侦查监督有权又有责,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三要突出规范办案。各级检察机关要转变办案模式,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权行使的规范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四要突出队伍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侦查监督队伍;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的培训,深入推进侦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要突出服务大局。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大局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做好侦查监督各项环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