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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6-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栋、李荣华、蔡全法、艾祥涛、韩国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法友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志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实到3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城管局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受执法检查组委托作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市发改委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对“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目标进行修改完善的说明》,听取了韩玉芬作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经分组会议审议,会议通过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针对《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坚持合法性原则,保证法律前瞻性;坚持精准立法,保证法律科学性;坚持开门立法原则,夯实法律民意基础;坚持“高位”立法原则,紧密围绕“五城联创”。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立足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完善政策法规配套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协作配合、相辅相成的长效保护机制;加强人大监督,务必在监督管理上出实效。在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工作上,会议要求各级法院突出重点工作公开,健全司法公开制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信息保护的关系、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切实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