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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河南省中医条例》莅许检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6-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建国带着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对《河南省中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领导张国栋、艾祥涛、王志宏陪同检查。
20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市中医院、半截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颈肩腰腿痛专科医院、襄城县人民医院、襄城县中医院、茨沟乡中心医院、茨沟乡菜孙村卫生室,实地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据了解,《条例》自199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和促进我省中医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加强对中医事业领导,将中医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中医药参与医改的情况等。
在21日召开的座谈会上,王志宏简要汇报了我市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他说,许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中医药产业,始终把贯彻落实好《条例》贯穿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主线,以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为载体,着力推动了中医药产业发展。
检查中,检查组认为我市在中医药发展中取得的成效明显,希望我市进一步提升做好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提升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中医药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在继承创新中发展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提升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