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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5-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副市长王文杰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正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居然之家许昌店、胖东来时代广场、市消费者协会和12315指挥中心,现场检查消费者投诉及维权情况,重点了解网络购物、电信金融服务、食品保健品、汽车销售及服务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强烈的领域,详细查阅有关消费维权制度及消费者投诉办理记录。石克生在检查时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企业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推动行业自律,以优质服务打造优势品牌,坚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工商局以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消法》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认为,《消法》实施以来,宣传力度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维权的渠道进一步畅通,维权服务效能进一步显现,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检查组指出,贯彻实施《消法》,要注重统筹城市与农村消费维权,统筹网上与网下消费维权,统筹传统与现代消费维权,构建全覆盖的消费维权网络。要继续大力抓好《消法》宣传工作,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加强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创新和队伍建设,切实把《消法》贯彻好、实施好,不断提升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