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三次主任(扩大)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5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三次主任(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栋、周为民、李荣华、蔡全法、艾祥涛、韩国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法友出席会议。

会议初审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初审了《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建议日程(草案)》,初审了《许昌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许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初审了《选举办法(草案)》,初审了《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初审了《关于接受武国定同志辞去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研究了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时间、建议议程、日程安排、分组名单,研究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选聘及管理办法(草案)、立法顾问团建议名单和立法听证规则(草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法(草稿),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作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
就做好下一步的立法工作,石克生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再接再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工委要主动介入,关口前移,加强起草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凡法规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职责的,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和沟通,充分征求意见。二是要把好关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起草工作中要切实把好法律关,保证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要注重将重大问题解决在起草、协调环节,为常委会顺利审议法规草案打好基础。同时,还要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协调对接,保证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确保顺利批准通过。

        经研究,会议决定于5月17日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