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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人大讲坛”第二十三讲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1-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危险……”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纪律检查员李俊瑶1月1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解读新《准则》和《条例》,他的解读在赢得了热烈掌声的同时,也把“许昌人大讲坛”第二十三讲推向高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副主任张国栋、李荣华、蔡全法、艾祥涛,秘书长马法友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一起聆听了讲座。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在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大背景下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有了新的更严的遵从、对党员干部的违纪处理有了新的规定。
李俊瑶深入浅出地从修订的背景、尺度把握、特点亮点三个方面对新《准则》和《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解读既站在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实际,让在座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了解掌握了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负面清单”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条例》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讲座内容丰富深刻,讲解生动形象,剖析引人深思,为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精神起到了很好推动作用。
听了讲座后,石克生对李俊瑶的解读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李俊瑶的解读不仅有高度、深度、广度,更是承天接地接地气。石克生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利用各种机会系统学、认真学、带着问题导向学,把新《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要深刻领会,在学习中“悟”出更多的内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依法履职;联系实际,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做到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