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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
 
人大常委会法制员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了解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法工委在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副主任张国栋带领下,于63日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调研组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同交通、住建、城管等9个部门及东城区管委会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视察了驾考中心、车管所、东城区执法服务站、昱鑫机动车检测中心和文峰路两个交通路口。为了全面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真实情况,集中视察前,法工委用了一星期左右时间,到市区13个主要交通路口,实地观测和记录交通信号灯配时,观察道路通行秩序。还到汽车南站、西站、驾考中心、车管所、两个车辆检测中心、思故台市场、健康路小学、毓秀路小学、东城区实验小学等地实地调研,与92.6许昌交通广播记者进行交流,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整体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畅通、有序、安全的总体目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保持了主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稳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政府主导,多管齐下共参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和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听取意见和建议,部署综合治理集中行动。下发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牵头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计划”,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筹集了近2000万元的救助基金。公安、城管、交通等主要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为抓手,联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二)夯实基础,优化路网保畅通。近年来,市政府加大投入开通了文峰路隧道,新建了东环路等25条道路,对新兴路等8条主干道进行了提升改造,打通了20余条断头路,优化了路网结构,基本满足了城市交通需求。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集中投放新能源公交车200台,更新出租车910台,分三批投放了3200辆公共自行车,升级了27个交通信号灯,增加了绿岛隔离带、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更新了部分交通护栏和标志标线,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同时,从解决交通安全管理难点、热点入手,聘请专家对交通堵点问诊把脉,调整了部分公交车运行线路,增划、补划了1.2万个停车位,更换了773口窨井盖并加装了防护网,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治违章。各级各部门坚持按照“压事故、保畅通”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交通管理对象,加大了对人员、车辆、道路、交通运输等工作的监管力度,持续不断地开展酒驾、三轮车非法营运、车窗抛物、校车等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大了对无证、超速行驶,闯红灯、机非混行、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了校园周边和马路市场秩序。仅今年上半年,公安交巡警部门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万多起,行政拘留154人。同时,城区要交通路口中小学放学时段派警力,指挥交通,引导秩序,城区交通基本畅通有序,没有出现大面积拥堵现象。
(四)源头预防,排查隐患促安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组织集中整改。住建局针对排查出的因大风、暴雨造成的树木倒伏、树枝折断影响交通问题,行道树遮挡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等问题进行了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对重点车辆建立了台帐,对违法较多的重点单位进行了约谈,并督办危险路段22处。东城公安分局对客运东站进行了检查整治。交通局对营运车辆改装、危险品运输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桥梁进行了排查治理。
(五)引导示范,宣传教育创文明。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了宣教活动。一是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文明有礼河南人文明交通行动。广大志愿者和协管员走上街头,导交通,加强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突出学生带动家庭,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主题班会等活动;三是与许昌电视台《聚焦30分》、许昌交通广播《一路畅通》等栏目协作,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出动宣传车,摆放交通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录像等。交通公路部门也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和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逐步提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仍显淡薄。尽管我市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广泛宣传,但是由于我市城镇化时间不长,群众思想观念转变需要一定过程,加之宣传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缺乏创新,仍有部分群众存有侥幸心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车时接打手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变道、超速超载、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尤为突出,形成全社会文明安全交通习惯尚需时日。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是城镇交通路网改造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省道237线枪张段建材厂林立,频遭重型货车、商砼车碾压,路面损毁严重,沿线群众出行困难。二是交通安全设施不足。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生活广场、大商、海龙酒店等大型建筑布局集中,停车场、人行过街设施规划建设不足,交通拥堵严重。三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够合理。几个路口如:七一路新华书店交叉口、文峰路健康路交叉口红灯时间长达一百多秒,行人等待时间过长。311国道许昌段限速60公里,而鄢陵段限速70公里。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执法力度不够。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随意变道等现象依然存在;出租车随意调头、客车超员、大货车超载等现象比较严重。二是非法经营、非法占道现象仍然突出。如:七一路时代广场门口、前进路文博路口等路段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常常被临街店主、夜市摊主占用,严重影响道路的安全与畅通。三是对行人、电动车尤其是“电动三轮、四轮”管理缺失。近年来,电动车发展迅猛,抢占了许昌助力车大部分市场。因立法滞后和出厂时速度设定标准不一,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罚无据,管理不力,行人、“电动车”横穿马路、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司空见惯。
(四)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警力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道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大幅度增长,而交通民警数量增长较慢,部分道路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如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总长263公里,按照公安部警力配备标准,应至少配备警力153人,目前三个高速交警大队只有民警30人。二是少数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如: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帽、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违法违规问题,抓得紧一阵松一阵,不能形成常态。个别执法人员趋利执法,存在重处罚、轻教育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宣传手段,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宣讲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曝光交通不文明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
(二)积极监管防范,强化源头管理。要持续不断地加大源头管理,筑牢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做到监管重点前移,预防措施在先。一要严把“入口”关。公安机关要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切实加强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保持驾驶员队伍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驾校的管理和规范,不合格的坚决关闭整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擅自改装车辆,不核发牌照、营运证等相关证照。要深化隐患路段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切实改善路面设施和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公安交管、气象、交通运输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处置突发事件、救援抢险、排堵保畅的能力。
(三)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治理效果。一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管理。要在分析道路交通流量信息和时空分布规律特点基础上,对交通信号灯配时情况和限速标准进行全面评估,作出科学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资源效益。二要切实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主干线路的巡查和管控,对超速、超限、超载、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惩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要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要深化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不断规范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出租车见缝插针、随意停行,公交车不进站台停靠、超速行驶,马路市场、占道经商,机动车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问题
(四)加大经费投入,增强保障能力。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将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点段治理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任务增加保持适度增长。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费用,提供充足经费保障。要坚持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全面加强监控设施和执法手段建设,强化非现场执法力度。要关心一线交警和协管员的健康、安全待遇问题,加大人员培训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规范队伍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公安、交通运输、城管部门要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管理人员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健全“一窗式”综合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限时服务等工作机制,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登记、网上监督等工作模式,完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