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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石克生率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4-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

 

  4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祥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法友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以下简称《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赵振宏陪同检查。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改进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和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财政投入等六个方面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了解《旅游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全面情况,从而把成功的经验总结出来,把制约发展的问题查找出来,把合理化的建议提交出来,把整改的措施制定出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禹州市和鄢陵县的部分景区,实地检查了《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景区建设情况。

  在禹州市召开的座谈会上,石克生指出,《旅游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对于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支柱产业的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对《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既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又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石克生要求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整个活动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把情况摸透,问题找准,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确保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有关部门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来要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