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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裴志扬、王忠梅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12-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4年12月25日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规定,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补选裴志扬同志和王忠梅同志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