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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求实效一问一答系民生———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会问答摘要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11-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会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会现场

 

 

 参与专题询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提问

 

 

 应询问者认真回答问题

 

  

  10月23日上午,环保、水利、住建、农业等10多个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局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就我市水污染防治等民生问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在两个小时的问答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副市长王文杰和8个市直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逐一回答,不少问题与意见得到当场答复。本报今日刊登这次专题询问的摘要,以飨读者。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法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负责;水环境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我市在贯彻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副市长王文杰: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在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省人大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后,市政府随即召开了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五禁止、五限制”准入政策以及《许昌市建设项目准入禁止、限制区域和项目名录》,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杜绝重污染企业的落地。今年以来否决不符合环保准入门槛的项目6个。从严环境执法。连续13年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执行最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十五”以来,共关闭、取缔造纸企业264家、小制革125家、小发制品48家、湿法纤维板13家。实施综合整治。先后启动了“碧水蓝天”工程、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4年起又全面实施了三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河流水质得到改善。取得的成效是: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12年100%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初步显现。经过连续4年的努力,市区地表水除清潩河外,其他河流均达到了景观水体标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继锋:水污染防治工作一个在“治”、一个在“防”,“治”是治标,“防”才是治本,请问市环保局在水污染的预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大家看得到的成效?还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

  市环保局局长李长红:在预防方面,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先后编制了《许昌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许昌市“十二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等,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规划环评,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完成八项规划环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制度管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截至目前我们对全市47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 制定地方排放标准,配合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南省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创新执法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排污强度显著下降,2013年与2011年相比,全市工业增加值27%;废水的排放量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COD、氨氮排放量废水的排放量下降50%。污水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城镇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前谋划、超前建设,处理能力57.5+5.5=63万吨,实际处理量为36.2万吨,为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虽然我市执行较国家标准严格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与河流Ⅴ类水质标准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为后续的环境治理增加了难度;清洁生产机制制度不够完善,在企业清洁生产中,奖励措施不到位,导致企业自愿清洁生产积极性不高;个别企业,守法意识不强,仍存在违法排污现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霍发展:2014年,省政府对我市实行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首次进行考核,特别是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作为高压线,我市在落实“三条红线”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市水利局局长张业贵: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水资源匮乏的许昌市来说,落实“三条红线”显得更加迫切。对此,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许昌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许政办〔2014〕25号),建立了考核工作体系,对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进行了量化明确;把水资源管理的考核内容纳入《许昌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权重2分),作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关于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落实情况的重要考核依据,同时也是全省第一家把水资源考核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城市。严格限制用水总量,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完善我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制度。努力提高用水效率,是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切实加强限制纳污,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通过以上工作,我市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目标,考核成绩在全省位列优秀等次。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光华: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请问全市已建污水处理厂有多少?目前运营状况如何?除中心城市外,我市对重点镇、中心镇的污水集中治理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住建局局长宁伯伟:基本情况是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目前已建成11座,处理能力达到51万吨/天;县、市情况是禹州市已建成3座,长葛市已建成2座,襄城县已建成1座,鄢陵县已建成1座,在建1座;市区情况是市区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目前已建成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4万吨/天,污水处理率为97%(高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近几年来,在全省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中,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连续4年被评为河南省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优秀单位。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我局对重点镇、中心镇污水集中治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制定了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技术指导意见,并成立专门指导组,对重点镇、中心镇的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加强重点镇、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计划投资25亿元,截至9月底,已完成投资16亿元;定期组成督察组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掌握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与镇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高改云:当前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产生了面源污染。请问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我市在防治面源污染方面,特别是面源污染对水体的污染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农业局局长唐成: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我市在防治面源污染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强化宣传,搞好培训。利用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农业信息网等现代媒介,加强宣传,营造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的氛围;实行农技人员包村、包地块,进行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的农技知识宣传;通过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以及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等对农村科技示范户、科技明白人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环保意识,增强他们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的自觉性。严格执法,切断源头,每年我们开展三次农资市场大检查活动,对每个销售农药化肥的门店,进行抽检,在每个农药销售点张贴农业部禁用农药名录,对辖区内的化肥、农药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对生产、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厂家和商户,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农药销售溯源制度,从源头上卡死违禁农药进入田间地头。严格把关,搞好服务。在科学施肥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三个关键措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根据土壤定期化验结果,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由农业部门向化肥生产厂家提供生产配方,大力推广配方施肥;大力推广农家肥,我们以秸秆禁烧为抓手,在全市狠抓秸秆还田,现在全市玉米、小麦秸秆还田率都在95%以上,有效提高了土壤有机质含量;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如化肥深施、有机无机肥混施、缓释肥等技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在科学用药方面,我们重点抓了三个环节,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力度,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早防早治、科学用药。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革华冀:大家知道,畜禽饲养产生的排泄物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将会产生污染,目前我市畜禽饲养污染状况如何?防治畜禽饲养对水体的污染采取了哪些措施?我市对畜禽饲养“禁养区”、“限养区”等划定工作进展如何?

  市畜牧局局长赵少群: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畜牧业得到快速发展。2013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9.9万吨、23.1万吨和7.8万吨;5个县市全部为国家级调出大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9%。全市大中型规模饲养场发展到2772个,其中符合畜禽排泄物治理标准的达53%。全市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0%,全市畜禽饲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8000吨和3500吨,低于省定配额。在防治畜禽饲养对水体污染方面,近年来,畜牧部门通过“两抓两重”,强化畜禽污染防治和粪污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具体工作中,抓源头,大力发展生态环保畜牧业;抓治理,全面推广粪污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重引导,支持饲养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重监管,搞好病死畜禽和饲养污染专项治理。在禁养区划定工作上,市环保局、规划局、畜牧局联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划定了禁养区。主要围绕“四区两道”进行规划,“四区”就是城镇规划区、产业集聚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两道”是指饮用水水源地河道和主要交通要道。“四区两道”周边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不再新建、扩建饲养场,对原有饲养场不再扶持,并逐步关停搬迁。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宝君:我市河流水资源匮乏,环境容量有限,请问我市在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提升治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规划和措施有哪些?我市在水流域污染防治立项、规划等方面,市发改委是如何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

  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国丽:规划方面,在“十二五”规划中,专篇专章对现代水利保障体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要求:围绕安全水利、生态水利、民生水利、现代水利,实施三大水利工程,建设人水和谐的现代水利保障体系;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重,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生态宜居环境,着力构建以“三区(山地丘陵生态保护区、平原农业生态区、花卉苗木基地区)两点(城市、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主要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及全市范围内所有铁路、公路、河渠)”为总体布局的区域生态构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配置,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上下游和地表地下水调配,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同时,发改部门还编制了《许昌市2010—2015年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以及《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2015年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许政[2010]60号),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具体工作中,发改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政策;引源补水,千方百计提高市区水源供给能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申请争取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国家资金支持,2011年以来,许昌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共有10个争取到中央资金,总投资75096.34万元,已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750万元;2013年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4个,争取资金2930万元,其中东城区邓庄污水处理厂620万元、经济开发区屯南污水处理厂630万元、禹州市管网工程850万元、襄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830万元;2014年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4个,争取资金1160万元,其中许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320万元、鄢陵第二污水处理厂330万元、禹州神垕镇污水处理厂250万元、管网工程260万元;并严格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牛锋:河南一林纸业的兼并重组是我市市民关注的一件事情,目前工作进度如何?我市的造纸等高污染行业在关、停、并、转方面的总体状况如何?

  市工信局副局长张晨武:河南一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在原国有许昌造纸厂改制的基础上成立的,由于盲目扩张,于2012年3月因资金链断裂停产,对许昌市金融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一林纸业工作小组,化解金融风险、稳定职工队伍,确定了战略重组的路子。经过多方、多轮对接沟通,确定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合作对象,重组一林情绪,新上项目,打造许昌市造纸产业园区。关于许昌纸业的关、停、并、转问题,许昌现有4家纸业公司,即宏伟纸业、宏腾纸业、一林纸业、飞达纸业。我们的规划是,对这些企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并的并,该转的转,具体做法是,宏腾纸业整体搬迁至一林纸业市区许繁路厂区,并以此为基础,建设许昌市造纸产业园区。到2016年年底,园区外造纸企业要全部关闭。经过测算,造纸产业园区建成后,全市造纸排污量比原来要少近一半,对清潩河的排污压力将大大减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志畔: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处理标准高、要求严,我市的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是怎样处理的,在监管中存在哪些问题?

  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书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许昌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以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产生单位为监管重点,切实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工作。在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上,分别是对医疗废物实行统一集中处置,对医疗废水进行科学处理。在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上,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医疗废物处置纳入年度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内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存在问题是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管理已初步形成较为规范的运行体系,但在近年来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小诊所及乡镇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力度有待加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国法:目前我市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如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决议》的要求,2016年10月能不能真正变清?

  市环保局局长李长红:总的来说工作进展顺利。对河流进行实地排查后,在原有工程方案既定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对项目进行分类,以往三大类46项工程,增加11项工程,使得项目总数达到57项。采用先进的生物处理技术,使原来的投资从10亿多元降低到8.67亿元,调整后,原本在2016年年底之前完成的项目,全部提前到2015年6月之前完成。截至目前,57项工程,已经完成30项。7月1日是现有企业执行清潩河流域排放标准的期限,市环保部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了零点行动,对没有达标的企业勒令停产。7—9月,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效逐步显现,水质标准已经达到了地表水质量,尤其是9月达到了地表水五类标准。工程之所以推进顺利,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监察部门,水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和环保部门一同加大对项目的督察力度,各县(市、区)相关单位,特别是责任部门应履职尽责。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东玲:现在三项重大水利工程,是我们许昌市正在谋划和正在实施的一个重大工程。水系连通之后对清潩河流域水变清会产生什么影响?

  市水利局局长张业贵:对清潩河水变清产生积极影响,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使得清潩河流域水量有所增加; 水质明显改善,满足蓄水要求。目前,是两个水源进行供水,建成后将增加两个水源供水,使得水量有所增加。通过清潩河污水变清项目的实施,通过上流两个人工湿地的打造,通过其他生物措施,使污水处理厂中水质明显提高。我们沿清潩河流域修建了几项工程进行人工蓄水,确保在缺水期也能保证清潩河流水量调解的空间均衡。整个工程将在明年年底基本竣工。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川说,水污染专题询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决议》情况后进行,是推动市政府更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一个重要载体和抓手。市政府及8个职能部门的回答,是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人大专题询问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整改,保护好我们的水环境,保障好我们的水质量,让全市人民拥有一片碧水,让全市人民喝上一泓清水,让全市人民共享一城活水。

  王文杰在表态发言时说:下一步,市政府将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大水利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狠抓污染防治,实现水系连通,成功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市;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坚守“三条红线”,认真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继续维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全方位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持续维护饮用水源地这条生命线,确保我市饮用水源地连续水质安全和100%水质达标率;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截流力度,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市政府还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通过的《关于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决议》,强力推进工程建设。对已完工项目重抓管理,对在建项目重抓进度,对计划项目重抓前期。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任单位,督促其对照既定节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合理施工、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程在2015年6月底前如期完工,实现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