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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之间系民生 创新监督求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工作侧记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10-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现场

 

 

 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现场

 

 

有关政府部门接受询问

 

 

有关政府部门接受询问

 

  “水污染防治工作一个在‘治’、一个在‘防’,‘治’是治标,‘防’才是治本,请问市环保局在水污染的预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大家看得到的成效?”

  “我们坚持规划引领,通过采取开展规划环评,严格环境准入,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创新执法机制等措施,确保早日实现清潩河变清的目标……”

  上面这段问答来自于10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现场。发问的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继锋,回答的是市环保局局长李长红。询问人问得细,应询人答得实。

  询问现场,共有11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副市长王文杰和8个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就有关询问作了耐心、细致的回答。

  紧扣主题 切合实际

  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在水污染预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全市已建污水处理厂有多少”、“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是怎样处理的”等话题被一一抛出。从水污染预防到水污染治理,从农业化肥产生面源污染到如何防治面源污染,应询者一一答复,会议进行得既庄重、严肃,又紧凑、有序。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法友率先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负责;水环境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我市在贯彻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王文杰针对马法友提出的问题认真作答。

  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是人们关注和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光华单刀直入地问道:“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请问全市已建污水处理厂多少座,运营状况如何?除中心城市外,我市对重点镇、中心镇的污水集中治理采取了哪些措施?”市住建局局长宁伯伟对王光华的提问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目前已建成11座,处理能力达到51万吨/天。县、市情况:禹州市已建成3座,长葛市已建成2座,襄城县已建成1座,鄢陵县已建成1座,在建1座。市区情况:市区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目前已建成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4万吨/天,污水处理率为97%(高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在下一步工作中,住建部门将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在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时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并实现雨污分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运营经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导各县、市及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大修,确保设施完好,处理达标。”

  紧接着,人大常委会委员高改云、刘宝君、王志畔等一一发问,询问人不回避敏感话题,有的还打破砂锅问到底,现场气氛紧张而热烈。

  答疑解惑 坦诚承诺

  这次询问的重点内容是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卫生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认真作答,态度诚恳,承诺具体。

  副市长王文杰在接受询问时说:“我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省人大通过《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后,市政府随即召开了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出台了‘五禁止、五限制’准入政策以及《许昌市建设项目准入禁止、限制区域和项目名录》,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杜绝重污染行业的落地;连续多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执行最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先后启动了‘碧水蓝天’工程、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4年起又全面实施了三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河流水质得到改善。”并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为许昌市水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长红在接受询问时坦言:“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全市地表水除清潩河外,其他河流均达到了景观水体或以上标准。运粮河,2010年前就是许昌市的‘龙须沟’,河中臭水横流、岸边蚊蝇滋生,经过连续治理,截留了147个排污口,现在运粮河水清草绿、生态良好,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目前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他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环保部门将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载体,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实现清潩河变清的目标,为建设美丽许昌作出贡献。”

  跟踪问效 紧追不放

  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有助于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此次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无论是询问人、应询人,还是社会各界,都对此充满期许。

  为了保证专题询问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不仅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调研,而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了大大小小30多个问题,涉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参加专题询问会之前也都作了精心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川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市委提出建设 ‘五型许昌’,显示出了治理环境的坚定意志和决心。”他表示:“专题询问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专题询问让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群众了解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从而推动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听取市政府《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时同时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目的是让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了解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和人大决议落实情况,推动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更加自觉保护自然环境,坚定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信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建设‘五型许昌’打下良好的基础。”

  王文杰在表态发言中深有感触地说:“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然相距甚远,请人大代表和同志们对政府的工作多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和接受,努力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通过的关于《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决议》,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继续维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完工,实现清潩河五年水变清的目标。

  询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及时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并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对其中的突出问题将进一步跟踪问效,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将对专题询问所提出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再次询问,力求将询问、梳理、交办、办理、跟踪、落实构成一个严密的整体,一环紧扣一环,切实把专题询问抓到底、抓出成效,真正发挥专题询问的监督作用。

  记者感言:

  政府工作做得怎么样,人大有权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询问权,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的重大方向、重点内容,曾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基于百姓对清潩河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及时把水污染防治这一话题搬到了常委会的会场并对其进行专题询问。

  作为参会记者,记者旁听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但是,问到要害,问出实效,每一个问题都旨在推进工作难题的解决上,让记者感受到了人大监督的力量。

  会议上,提问题、听回复、抒体会、献诤言,与会常委会委员热情高涨,踊跃发言。问题的背后,是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切。基于共同的态度,相关政府部门的回答同样精彩。

  疑问在询问中化解,共识在互动中达成,记者充分感受到,人大的专题询问不止于一般询问的解疑释惑,而是在你问我答、追问再答之中实现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的互动,探讨深层次问题,探索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评论)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以专题询问方式,审议监督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委员们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些热点问题,对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询问权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形式,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延伸与发展,自2010年首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以来,便因其议题设置更为明确、组织性更强、集中性更高等特点,收到了比询问更好的监督效果,创新了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形式。

  所谓专题询问,就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某方面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或者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被询问部门作出说明、解释的一种活动,目的是为了获知“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以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和工作效率。专题询问的开展,无论是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还是对促进政府工作开展,都具有重要而又积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继专题询问食品安全工作后,再次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

  人民群众热切期待人大的监督更富有成效,现代法治社会建设需要人大不断地对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进行创新和改进,不断地探索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人大职能,积极探索、完善、运用好包括专题询问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