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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高改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将魏都区代表团李长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带领财经工委就该议案所涉及的有关情况,先后多次与市发改委进行沟通、对接。听取了市发改委的专题汇报,召开了由市统计局、财政局、工商局、许昌县政府、魏都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等15个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座谈了解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又到魏都区、东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地察看了绿洲纺织大厦、财富时代广场、亨源通世纪广场商业综合体等项目,综合分析了我市服务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服务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的增强,全市的服务业在不断满足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中得到不断的完善,初步形成了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为主要支撑,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科技服务等行业竞相发展的格局,呈现出总量扩张、质态提升、产业初步集聚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能力不断提升。2013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34.2亿元,比上年增长8.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21.9%提高到了22.8%,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居全省第12位,增速居全省第8位。全年缴纳各项税收65.7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186.7亿元的35.2%,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传统服务业仍是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仓储和邮政、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依然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力量。2013年,三大主导产业完成增加值213.9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49.3%。
三是房地产、批发零售和金融等三大行业税收占主导地位。近年来,房地产业是我市服务业发展较快的行业,2013年实现税收达24.3亿元,是2010年的5.3倍。批发零售业、金融业税收对财政的贡献不断提高,2013年三个行业合计缴纳各项税收48.2亿元,占全市服务业税收的75.6%。
四是市场主体总量比重较高。截至今年3月份,服务业登记99555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80.3%,注册资本(金)763亿元,占市场主体总额的46.9%。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总量的5.7%;生活性服务业占75.7%。现代服务业15.6%;传统服务业占84.4%。
五是服务业投资增速不断加快。2013年,全市服务业完成投资246.04亿元,比上年增长46.4%,增速高于同期全社会投资增速16.4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36.3%,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六是新兴服务业发展较为迅速。以物流、金融、科技信息等为代表的生产服务业发展迅速,2013年实现税收12.9亿元,较2010年增长74.3%,占全部服务业税收的19.6%。以房地产、旅游、文化、电信及商务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迅速崛起,2013年实现税收36.1亿元,较2010年增长25.6%,占全部服务业税收的55%。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现阶段,我市工业已经进入发展中期,但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相适应。存在以下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服务业总量偏小,比重偏低。多年来,服务业发展速度持续低于第二产业发展速度,也低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服务业所占比重相对偏小,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3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为完成434.2亿元,居全省第12位,占GDP比重为22.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23.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4位
二是内部结构不优,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从我市服务业内部行业结构看,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2013年,我市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79%,高于全省4个百分点,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21%。低于全省4个百分点。
三是缺乏实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目前,我市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服务业企业较少,2013年,全市营业(销售)收入超10亿的企业仅有6家。服务业企业多为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抗风险能力弱,在用地、用工、融资以及其他优惠政策支持上受到限制,只能依靠自身积累,发展缓慢。
四是产业集聚程度较低,增长动力不足。由于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不充分,产业资源缺乏有机的整合和优化,集聚程度不高,城镇化率较低,导致服务业发展缺少内生动力。长期以来,服务业投资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增长速度上,都明显低于工业投资,2013年全市150个重点项目,服务业仅有30个。
五是机制不活,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2008年,为推动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但从执行情况看,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服务业管理体制不完善,部分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业社会参与度较低,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6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至今尚未使用。
六是现代服务业人才资源严重缺乏。我市人力资源虽然数量不少,但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极为短缺,难以满足我市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求。
三、几点建议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一个战略重点,对拉动我市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带动消费、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将此议案列为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集聚的发展原则,切实转变发展理念,调整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要着力坚持规划引领,明确服务业发展重点与方向。建议市政府要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同时要结合许昌的优势和产业特色,着手规划许昌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我市服务业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重点和方向,以及保障措施进行认真谋划,形成资源整合、产业集聚、服务集成的发展新模式,推动全市服务业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发展,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一要按照许昌承接区航空物流园等现代物流园区发展的规划,引进和实施一批与产业定位相一致、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大项目,进一步提升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内涵。二要以三国文化产业园综合开发为重点,谋划一批文化振兴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要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许昌,促进我市金融机构集聚。四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社会公共领域和重点行业公共信息平台。五要充分发挥我市生态休闲旅游和医药资源的的特色优势,谋划建设一批与健康产业相关的保健、养生等重点项目,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养老基地。
三要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优势龙头企业。要强化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大规模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推动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商贸服务、健康休闲养老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在服务业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具有优势的服务企业,通过组织引导和政策扶持,加快推进企业兼并、联合、重组,扩充企业规模和实力,使其发展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
四要着力推进“两区”建设,完善服务业管理体制。要规范投融资平台运作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探索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开发相结合,强力推动“两区”基础设施建设。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同时,要根据中心城区、特色商业区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深度谋划与建设一批专业市场、城市综合体、商务服务、总部经济、时尚消费、休闲娱乐等特色街区和项目,使之成为引领城区服务业发展的新动力。要完善“两区”发展推进机制和管理体制,健全市商务中心区和各县(市、区)特色商业区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两区”规划建设的推进工作。
五要着力落实扶持政策,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市场的运行规则。加大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开放力度,加快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的体制改革,营造公平、规范、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二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金融、土地、环保、建设领域和规费减免、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真正让良好的政策环境惠及我市的服务业发展。三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市发改、统计、商务、文化、旅游、金融、交通、税务、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加强协调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服务业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适时提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或建议,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促进全市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