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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清潩河 五年水变清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1-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治理清河  五年水变清的决议》
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城建环保工委
 
(2013年12月)
 
2011年12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治理清河五年水变清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2012年12月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决议》情况进行了审议,对今年的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2013年,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对治理清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今年“许昌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主题定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许昌”。石克生主任对清河治理非常重视,对“环保世纪行”活动十分关注,经常询问了解清河治理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刘海川副主任多次协调有关项目资金,督促项目落实。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治理清河五年水变清的决议》,“环保世纪行”重点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一次讲座、一次座谈会、一次采访活动、一个承诺、一个公示和一次督查。7月中旬、8月16日、10月17日,“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分别组织开展了视察和督查活动。受石克生主任委托,11月27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川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的同志组成的视察组,对清河治理项目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实地察看了清泥河天宝路桥头排污口截留情况、许昌县二高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情况、长葛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控制工程、英刘闸雨污分流整治情况;听取了市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暨市环保局2013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2月4日,城建环保工委又分别到宏腾、宏伟、飞达三家造纸企业听取了企业对于清河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潩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013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实施清河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根据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1至11月,清河市区段水质主要污染物COD平均浓度由52.6mg/L下降到47.9mg/L,氨氮和去年基本持平,为实现清河五年水变清的长期目标打下了基础,坚定了信心。
(一)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作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王树山书记专门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张国晖市长多次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工作汇报并到现场视察,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现场办公;市政府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后,制定了《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于5月6日印发实施。6月4日,市政府在许昌日报上对2013年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进行了公示。为有效推动清河流域综合整治高效开展,市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作有效运转。建立了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行动计划》确定年度计划,对2013年的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节点,确保工程进度,目前,清河上下游管网已大部分做到雨污分流。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制度,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承担落实相关治理工作。如魏都区投资390余万元,完成了清河1246米的清淤工程,清理淤泥8万多方。
(二)落实项目。截至11月底,2013年计划开工建设的27项工程,投资总概算52541.5万元,已完成投资33678.5万元。已有22项按照要求完成了任务,投资总概算46381.5万元,完成总投资32118.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2873万元,县级政府8368.5万元,企业投资20877万元;正在施工建设的3项工程,投资总概算2860万元,已完成投资1560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2项工程受企业兼并重组及造纸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尚未开工建设,分别是河南一林纸业和许昌宏腾纸业稳定达标工程,投资总概算5260万元。
(三)强化监督。首先是强化人大监督。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结合“许昌环保世纪行”活动,持续开展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察,市环保局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将监督工作规范化。其次是强化制度监督,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结合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监察局每半月对目标责任书和工作台账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现场督促检查,将监督工作制度化。三是强化舆论监督,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整治重点工程在许昌日报予以公示,许昌电视台、许昌日报社就工程进展情况多次进行报道,将监督工作常态化。
(四)创新机制。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始以来,市环保局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在资金筹措、标准制定、项目推进等方面做了有益的创新。我市的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列入世界银行GEF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模式推广项目库,《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13年5月18日由省环保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7月1日实施,为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我市其它河流的治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2013年,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工建设的26项工程中,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魏都区宏源污水净化公司、东城区邓庄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屯南污水处理厂和长葛市伊兴制革有限公司5个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重金属防治规划,已争取中央专项环保治理资金5224万元。综合整治启动以来,市环保、水利、城管、住建、工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使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努力,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规划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河流域主要排污工业企业为宏腾、宏伟、飞达等造纸企业,目前因没有具体的造纸产业调整方案,企业兼并重组和工程建设受其制约,没有实质性进展,如河南一林纸业、许昌宏腾纸业等的稳定达标工程均未开工建设。
(二)部分工程进展缓慢。受资金筹措、财政评估、招投标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工程进展缓慢,未按照计划要求按时开工或竣工,不利于整体工作的推进。如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稳定达标工程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等。
(三)清河环境承载能力差。河流域在许昌市境内接纳了大部分的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受污水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影响,污染物排放负荷较大,超出了清河水环境容量;河道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坏,河道内大量污染物形成淤泥淤积,导致水质不断恶化;清河流域缺乏天然径流,流域水资源严重匮乏,无法进行有效的稀释和净化。
(四)达标排放的中水不能达到景观用水标准。河枯水期主要是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COD和氨氮指标仍不能达到景观用水要求,同时由于脱色成本高、难度大,色度难以达到景观用水要求。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市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对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确定的“控制规模、逐步减产、完全退出”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及早实现完全退出目标。鼓励造纸企业易地技术改造,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更新设备,使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生产用水尽可能循环使用并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推进环保项目建设。河天然径流匮乏,上下游落差较大,早期主要功能是泄洪排涝,随着工业发展,污染物入河量严重超出河流水环境容量,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仍达不到景观用水要求。清河市区段要持续蓄水并保持较好水质,必须做到治污与补水并重。要结合我市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开发建设清河引水补水工程,确保《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落到实处。2014年是清河流域综合整治的关键一年,也是安排治理项目较多的一年,要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清河流域治理进程。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减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已建成的项目要精细化管理,确保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升环境保护执法水平。要加快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清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生活污水要进行处理;对清河流域的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要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实现监管常态化;要加强水质监测,将自动监测和人工抽样监测相结合,随时掌握水质动态;要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把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变成一种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