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助推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近日,鄢陵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工作要点部署,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城建委全体同志成立专题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有针对性地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于10月31日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具体审议意见。针对存在的“园林绿化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规划滞后,绿化档次低;管护制度不够健全、队伍薄弱;财政投入少”等问题,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保障和推进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持续快速发展:(一)加大园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公民义务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树立“知绿、爱绿、护绿、植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共建鄢陵美好明天。(二)高品位编制规划,突出鄢陵特色。要高标准对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编制规划,在坚持城市“红线”的同时,抓好城市“绿线”规划落实。规划要结合鄢陵实际,突出鄢陵特色,注重交通节点,实现“一路一树”、“一路一景”,彰显“花都”、“花县”之美誉。(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工作。要以“四城”同创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大对毁绿行为打击力度,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文明执法,坚持巡逻制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不能使毁绿者存在侥幸心理。园林规划管理主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管护制度,量化、细化管护工作,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切实维护好我县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优美的宜居环境。(四)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多元绿化模式。要把城市园林绿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照管护标准安排管护经费,保障重点绿化项目顺利实施,力促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工作正常开展。要探索采用多种绿化模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投资与绿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