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干部职务的
通 知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韩玉芬院长的提请,经许昌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正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胡琰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命苏哲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任命杨少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朱雅乐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赵萍为许昌市中级人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秦学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侯新梅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秦建忠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郎春燕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红伟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正宏的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琰峰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苏哲的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雅乐的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臧和平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鲁增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璩月法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秋霞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南学伟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韩建稳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建华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