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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我市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
我市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决定
 
(2013年10月3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市委、市政府着力谋划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许昌水系连通工程和50万亩高标准粮田高效节水灌溉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是我市近一个时期强力推进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关于推进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的专项报告。会议认为: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是破除瓶颈制约、强化发展支撑的治本之策,是建设美丽许昌、造福全市人民的战略举措,是争创新的优势、赢得未来发展的现实抉择,是市之所需、民之所盼的民生工程。为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全市力量,确保三个重大水利项目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抢抓机遇,乘势而为。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迎来的又一次难得发展机遇。许昌是个缺水较为严重的城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如何做好一篇“水文章”,一直是全市人民心中的一个美好梦想。今年以来,许昌市委审时度势,抢抓机遇,科学决策,强力谋划和启动了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这项决策,逢天时,得地利,应人和。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增强许昌的软实力,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丰富城市内涵,增强许昌的亲和力,对于发挥水资源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许昌的内生力,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我们务必倍加珍惜,切实把这次机遇把握好、运用好、落实好。
二、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盘子大、历时长、标准高,是一项实打实、硬碰硬的艰巨任务,来不得半点虚功。要把总体规划编制好。站在许昌全局建设的高度,以战略化的思维、系统化的布局,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编制规划。规划要统筹协调,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治理清潩河,五年水变清》、《农田水利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相衔接。工程要围绕水污染防治、引水补源、水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真正使规划既符合我市的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多地惠及民生,又突出城市个性,彰显地方特色,更好地形成许昌风格。要把项目任务分解好。按照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的规划编制要求,对各类工程性和非工程性项目,对中远期发展目标与当前紧迫任务,细化分解,做到目标清,任务明,措施实,效果好。要把工程质量保证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把质量放在首位,通过科学施工,严格管理,确保把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成过硬工程、廉洁工程、样板工程、一流工程。要把推进措施落实好。搞好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搞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破除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障碍。搞好投融资工作,切实为三项工程提供好物质保证。制定好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使项目工程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形成合力,科学推进。三个重大水利项目满载全市人民的新期待,也倍受全市人民瞩目,需要形成广泛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营造出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工作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把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大局,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建管并重,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原则,分步实施,科学推进。对于各县(市、区)承担的不同建设任务,要切实发挥好调度、协调和指导作用。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重大突出问题,要切实发挥好服务、支持和保障作用。要强化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承担着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的大部分任务,也是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承担的任务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挑选精兵强将充实到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一线,真正做到迎难而上、敢于担当、攻必克,战必胜。要广泛动员参与。市水利局、环保局要全力发挥其职能作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识大体,讲大局,努力做到政策上大力支持,投入上切实保障,服务上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积极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为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角色,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努力为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增光添彩、贡献力量。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需要逐个项目的落实,需要逐项措施的跟进。要强化督查。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相关人员要对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熟知于心,重点围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跟踪问效,努力做到情况吃得透,督查盯得紧,解决问题快。要严格奖惩。2016年,水生态文明建设完成阶段性验收后,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大力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项目贻误和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做到有功者奖、有过者罚。要持续监督。从2014年至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三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每年都要听取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要通过专题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监督形式,切实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站位,积极投入,全力支持,着力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合力助推三个重大水利项目顺利实施。
三个重大水利项目事关长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人民要在中共许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拼搏进取,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实现“智慧、创新、美丽、文明、和谐”的新许昌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