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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三种意识”做好信访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03-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人大信访机构是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要讲政治、讲大局、讲法制、讲程序,其中树立“三种意识”至关重要。
  一是要树立党的意识。人大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信访工作中,不断提高正确运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努力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变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要不断畅通信访渠道,确保党委能够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要善于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带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和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是要树立群众意识。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要强化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理念,坚持从老百姓的立场来考虑问题,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解决问题,用对待家人的感情对待信访群众,用对待家事的态度对待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机构在联系人民群众、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把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三是要树立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不仅要努力提高人大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而且要牢固树立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识。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及时转交“一府两院”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法律、政策;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群众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多做说服教育、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依法反映诉求、依法解决诉求的氛围。
  

作者:许昌市人大机关    郝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