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人常[2012]22号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免去干部职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2-10-26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免去干部职务的
通 知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韩玉芬院长的提请,经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免去:
王宏召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明俊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玉华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