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带领下,由省、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工作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许昌市儿童医院、北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许昌市聋儿语言训练康复中心,详细询问了在那里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生活及康复状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德益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市人社、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本部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汇报。省人大代表、许昌律师协会会长董振杰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捷就他们关注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残疾人文化、教育等问题进行了发言。残疾人代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周晓丽反映了残疾人在无障碍设施出行、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市残联党组书记纪民晓呼吁政府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为全市32.6万名残疾人谋取更多福祉。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指出,自《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全市的残疾人医疗康复、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生活保障、维权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市残疾人事业起步晚,基础还相对薄弱,残疾人群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残疾人就医、就学、就业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李荣华副主任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重点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就业培训、医疗康复、教育文化、基层组织和基础建设等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残疾人保障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