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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王志宏主持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6-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宏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萧楠、牛艳伟,秘书长尚根法出席。副市长武胜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志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双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文旅融合、富民产业、食品安全等方面工作的专项报告,关于我市法院申诉信访、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和《河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履职满一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报告;表决通过了《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关于修改〈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修正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修正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对审议通过的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及为承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进行集中修改的法规和决定,相关委室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同步细化宣传方案与配套措施,有序衔接推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法规和决定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关于文旅融合、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等工作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研究处理工作,会后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检两院要开展好申诉信访和控告申诉工作,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回应群众司法诉求。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听取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审查、研究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