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禹州道地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
会议指出,制定《禹州道地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条例》对守护禹州道地药材资源、规范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梳理吸纳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做好调研论证,为顺利提请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做好准备。
会议要求,要严格依法履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职责,健全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今年是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年”,要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决定,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协同联动、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建设水平,为打造幸福莲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讨论研究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